關于將依法作出人行道違法停車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告(2024年第22批)
關于將依法作出人行道違法停車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告
下列200位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人未按照規定停放車輛,被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隊員巡查發現并錄入寧鄉市智慧城管停車秩序綜合管理系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條第(十七)項之規定,擬處一百元罰款。因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人逾期未接受處理,根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經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法郵寄告知書或短信告知或電話告知后,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人未在告知后三十日內接受處理,現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公告期為7日。公告期內,人行道違法停車行為人可到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提出陳述和申辯、聽證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公告期屆滿后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地址:湖南省寧鄉市玉潭中路215號第二行政中心??
聯系電話:0731-87825357
特此公告!
寧鄉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5月28日
擬作出行政處罰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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